【內容摘要】制度治黨是新時代中國共產黨在政黨治理上的創新探索,其本質是特定歷史方位中黨的使命追求與治理場域的辯證聯結,其效能生成始終有賴于對黨的時代任務的回應和區域治理環境的適配。西藏的制度治黨實踐,既遵循黨的建設普遍規律,又根植于“四件大事”的特殊命題。自治區成立六十年來,西藏制度治黨歷經“奠基”“完善”和“深化”三個階段,形成與反分裂斗爭深度融合、民族工作協同推進、農牧區治理精準契合、強邊固防協同發力的特色范式,實現與穩定、發展、生態、強邊的深度接駁,彰顯黨的制度優勢向治理效能轉化的內在邏輯。未來,需以精準制度供給破解“統一規范與地方差異”的張力,以高效化執行、常態化監督、專業化人才支撐完善體系,用辯證智慧夯實西藏長治久安與高質量發展的根基。
【關鍵詞】制度治黨;邊疆實踐及其啟示;自治區成立六十年;西藏
【作者簡介】包金運,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黨校黨史黨建教研部副教授;張春梅,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黨校政法教研部講師。
【文章來源】《西藏發展論壇》2025年第5期。原文編發時略有刪節調整,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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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制度建設貫穿于黨的建設各方面”,這一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制度治黨在黨的建設中的重要地位。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中國共產黨對制度建設有著清醒認識。新時代制度治黨的創新實踐不僅釋放出管黨治黨的積極成效,而且在制度的系統性設計、制度構造、制度執行、與思想建黨融合等方面呈現出鮮明特征。正因如此,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制度治黨是中國共產黨百年建設的優良傳統和獨特制度優勢,始終貫穿于黨的建設的百年歷程。在西藏自治區成立六十周年的歷史進程中,制度治黨始終是確保黨在邊疆民族地區有效執政、實現長治久安的關鍵所在。西藏作為我國重要的邊疆民族地區,其制度治黨既遵循黨的建設普遍規律,又緊密結合“穩定、發展、生態、強邊”的特殊使命,在不同歷史階段呈現出鮮明特征。在西藏,制度治黨,就是將黨的建設普遍規律與邊疆民族地區治理特殊語境深度融合的過程,是不斷探索通過制度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升治理效能的過程。
一、自治區成立六十年來西藏制度治黨的探索與階段特征
制度治黨是新時代中國共產黨在政黨治理上的創新探索,它不僅表明中國共產黨在繼承優良傳統基礎上的改革創新,而且展現立足實際提出管黨治黨策略的強大動能。在西藏,制度治黨實踐既遵循新時代黨的建設普遍規律,又根植于“穩定、發展、生態、強邊”的特殊命題。梳理自治區成立六十年來的西藏制度治黨歷程,是復盤民族地區黨建、把握其“歷史、實踐、價值”邏輯的關鍵。
(一)制度治黨的“奠基期”(1965—1978年):建章立制與執政根基初筑
196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開啟了黨在西藏以制度建設鞏固執政根基的歷史進程。此階段,西藏面臨政權初創、社會轉型、反分裂斗爭艱巨等考驗,制度治黨核心任務聚焦“構建基本黨建制度框架,夯實黨的執政基礎”,以制度剛性確立黨在西藏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從實踐語境看,自治區成立初期,社會結構劇烈變動,農牧區群眾對黨的認知尚處啟蒙階段,境外分裂勢力干擾持續存在,“以制度將黨的組織優勢轉化為邊疆治理效能”成為關鍵命題。地方黨組織將“建組織、定規矩、明責任”作為首要任務。在黨組織體系建設上,針對地域廣闊、人口分散、農牧區占比高的特點,推進基層黨支部在農牧區、機關、學校、寺廟周邊全覆蓋,制定專門針對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管理辦法,明確以鄉建黨支部、以村建黨小組,確保黨的組織觸角延伸至治理“神經末梢”,既解決“黨在邊疆有沒有組織”的問題,更通過黨組織扎根傳遞政策主張,完成執政基礎初步構建。在黨員管理與干部選拔制度上,立足地區實際制定初步規范。針對本地民族干部占比低、經驗不足的現實,出臺自治區民族干部培養選拔暫行規定等制度,明確“優先選拔培養本地民族干部”原則,通過“師傅帶徒弟”“內地掛職培訓”等加速干部成長;針對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出臺自治區黨員發展與管理辦法等重要黨內制度,將“擁護黨的領導、反對分裂”作為首要政治標準,從源頭保障黨員隊伍純潔性與政治性。值得強調的是,此階段制度治黨始終與反分裂斗爭緊密結合,制定出臺培養少數民族干部試行方案,將“堅決反對分裂、維護國家統一”納入黨員義務,使制度治黨成為邊疆民族地區穩定的“安全閥”。
(二)制度治黨“完善期”(1978—2012年):適應改革與制度體系擴容
1978年改革開放開啟,為西藏發展注入新動力,也使制度治黨面臨新命題。此階段,西藏治理環境從“政權鞏固為主”轉向“穩定與發展并重”,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深化,對制度治黨提出“體系化、本地化、服務化”要求,核心任務轉變為“結合改革開放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完善制度治黨體系”,實現制度規范與邊疆治理深度適配。改革開放初期,西藏面臨“發展經濟與維護穩定兼顧”“黨內法規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銜接”的雙重挑戰。地方黨組織以“制度擴容”為抓手,從三方面推進實踐創新。在黨內法規執行上,針對黨風廉政與監督薄弱環節,制定自治區黨風廉政建設細化制度,創新“片區監督責任制”,劃分監督片區由紀檢干部定期駐點監督;出臺自治區關于《黨內監督條例》的實施辦法,將“反分裂監督”納入監管范疇,形成廉政監督與穩定監督結合的雙重體系,提升黨內法規執行針對性。在制度銜接上,重點推動黨建制度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融合,將黨的領導嵌入“依法治藏”進程。1984年《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后,西藏制定出臺自治區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的黨建保障制度,明確“黨組織在民族區域自治中的領導核心作用”,規定各級人大、政府黨組織須貫徹黨的決策,地方性法規制定先經黨組織討論,實現“黨的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統一。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基層黨組織服務功能凸顯。針對農牧區脫貧需求,創新“黨建+脫貧”模式,出臺農牧區黨建與脫貧攻堅結合的政策,明確基層黨支部“組織引領、資源整合、技術指導”職責,建立“黨員幫扶結對制度”并納入考核,推動黨支部與合作社、企業建“黨建聯盟”整合資源,帶動農牧民增收。此階段,制度治黨從“框架構建”轉向“體系化發展”,通過制度擴容與創新,實現“黨內法規本地化、制度實踐服務化、治理目標協同化”。
(三)制度治黨“深化期”(2012年至今):全面從嚴治黨與特色制度創新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為西藏地區制度治黨指明方向。此階段,西藏社會治理面臨“反分裂斗爭更復雜、高質量發展要求更迫切、黨建標準更高”等新挑戰,制度治黨核心任務升級為“以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為指引,推動制度治黨向‘精準化、系統化、效能化’升級”,通過特色制度創新轉化制度優勢。新時代西藏制度治黨以“全面從嚴治黨”為主線,突出“精準性”“系統性”“效能化”。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上,制定自治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施細則等制度,將“兩個責任”細化為“邊疆特色責任清單”。主體責任中增設“反分裂斗爭領導責任”,要求各級黨委定期研究反分裂工作并納入考核;監督責任中創新“提級監督”制度,由地市級紀委直接監督邊境縣、重點寺廟周邊鄉鎮黨組織,破解基層監督難題,實現全面從嚴治黨普遍性要求與地區反分裂斗爭特殊性需求結合。在反分裂與黨建融合的制度創新上,聚焦“意識形態安全”構建黨員意識形態教育常態化體系,出臺自治區黨員意識形態教育制度,將“馬克思主義‘五觀’”教育作為核心內容,分領域分層級制定方案。針對邊境黨員開設“戍邊課堂”,結合防控實踐開展“護邊守土與黨性修養”教育,組織參與邊境巡邏;針對寺廟管理領域黨員,實施政策宣講與實踐引導雙軌教育,引導認清分裂勢力本質;針對青年黨員,運用線上、線下結合模式,依托“西藏黨建”APP,舉辦主題辯論賽。同時,建立黨員意識形態“言行負面清單”,明確10類禁止行為,對違者“一票否決”并專項整頓,筑牢思想防線。
二、西藏制度治黨的“民族地區特色實踐”及其經驗啟示
在現代政黨治理中,制度治黨并不是一個新話題。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來,西藏作為邊疆民族地區制度治黨的典型場域,其制度治黨實踐始終以“問題導向”回應邊疆治理特殊需求,以“特色創新”破解治理難題。以下內容聚焦西藏區別于其他地區的制度治黨實踐形態,系統梳理六十年來的成就及經驗,通過“成效、啟示”的對應分析,凸顯制度治黨在邊疆民族地區的典型特質。
(一)西藏制度治黨的“民族地區特色實踐”
1.“制度治黨與反分裂斗爭深度融合”:筑牢穩定根基
反分裂斗爭是維護西藏穩定的首要任務,也是制度治黨的核心政治導向。西藏各級黨組織立足“邊疆穩則國家安”的政治邏輯,將反分裂斗爭與邊境地區穩定防控結合,構建起“承諾、監督、守邊”治理體系。其一,依據自治區關于黨員反分裂斗爭行為規范的制度,建立黨員反分裂斗爭“政治承諾與守邊承諾”的雙承諾制度,邊境縣黨員簽訂黨員守邊護邊承諾書,明確“不參與分裂活動、不擅自離開守邊崗位”的剛性條款,將政治忠誠與守邊責任轉化為可量化的制度約束。其二,由自治區紀委監委牽頭,出臺關于加強邊境地區意識形態領域黨內監督的制度性文件,將黨員在邊境巡邊、跨境交往、網絡空間中的意識形態表現等納入監督清單,實現“八小時內履職與八小時外守邊”的全時段監督。其三,完善邊境黨組織應急響應機制,明確突發事件中基層黨組織的指揮權限與黨員動員協作程序。如日喀則市亞東縣推行“黨員反分裂與守邊責任清單”制度,將全縣黨員劃分為400多個責任區與守邊網格,2024年,當地涉及分裂苗頭性問題同比下降42%,邊境線巡邊覆蓋率達100%,實現“穩定與強邊”的協同防控。
2.“制度治黨與民族工作協同推進”:激活發展動能
民族工作是推動西藏發展的基礎性工程,西藏各級黨組織通過制度創新破解“民族差異與制度統一”的治理張力,以黨建引領地區發展效能提升。一是依據自治區“十四五”關于干部隊伍建設的規定,構建“雙語干部與產業人才”雙培養長效機制,明確“每個縣(區)儲備若干雙語干部、若干產業發展骨干”的量化指標,雙語干部不僅承擔政策翻譯落地職責,更牽頭推動特色產業發展(如藏藥材種植、高原旅游)。二是在《黨員行為規范手冊》基礎上,制定黨員服務地區發展行為指引,明確黨員在民族節慶中宣傳發展政策、在矛盾調解中推動產業協作的職責,如那曲市聶榮縣黨員在賽馬節期間開展“產業政策進帳篷”活動,2024年帶動當地200余戶農牧民加入養殖合作社。三是將“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發展成效”指標納入黨組織年度考核,民族團結權重不低于20%,發展成效(如農牧民增收、產業增速)權重不低于30%,截至2024年,西藏累計創建各級民族團結模范單位1691個,其中,實現所在區域農牧民人均收入增速高于全區。
3.“制度治黨與農牧區基層治理精準適配”:統籌發展與生態
西藏農牧區是發展的主陣地、生態的核心區,西藏各級黨組織通過制度創新實現“發展與生態”的協同治理,破解“組織覆蓋與治理效能”“經濟增長與生態保護”雙重難題。其一,依據關于加強農牧區基層黨組織建設的規定,推行農牧區黨支部“第一書記+生態指導員”的雙職責制度,2015—2024年累計選派的1.8萬名第一書記,80%兼任村級生態指導員,牽頭落實草原禁牧、退牧還草政策,同時推動98%的貧困村成立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如青稞加工、生態旅游合作社等),帶動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2.1%,實現“發展增收與生態保護”的同步。其二,建立“黨員結對幫扶+生態管護”的雙責任制度,要求每名農牧區黨員既聯系3戶農牧民解決住房、就業等問題,又承擔1000畝草原或林地的生態管護職責,如那曲市安多縣推行“黨員結對認親+生態巡護”模式,2024年幫助農牧民化解矛盾2.3萬件,同時完成草原巡護120萬公里,發現并整改生態隱患480余處,農牧民對黨組織的訴求響應滿意度達96.7%。其三,制定出臺“鄉村振興戰略中基層黨組織生態權責”制度,在原有18項權責基礎上新增“生態紅線守護、污染防治監督”等內容,如山南市浪卡子縣將“草原植被覆蓋率、野生動物保護成效”納入村黨組織考核指標,推動當地草原植被覆蓋率2024年提升至94.7%以上,形成“生態美、產業興、百姓富”的良性循環。
4.“制度治黨與強邊固防協同發力”:夯實守邊責任
強邊固防是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的重要使命之一,西藏各級黨組織通過制度創新構建“黨組織領邊、黨員守邊”的強邊體系,將制度治黨成效轉化為強邊固防實效。一是推行“邊境村黨組織建在邊境線”制度,依據自治區邊境地區基層黨組織建設行動計劃等文件規定,在全區624個邊境小康村實現“一村一支部”,并明確黨組織“守邊、護邊、興邊”職責,如阿里地區札達縣邊境村黨組織,牽頭組建“黨員守邊隊”,實行“每日巡邊、每周排查、每月匯報”制度,2024年累計巡邊里程達18萬公里,排查邊境隱患近百處。二是建立“黨員守邊責任區+強邊項目攻堅”制度,邊境地區黨員每人劃分1-2公里守邊責任區,同時參與邊境基礎設施建設(如邊境公路、通訊基站),2022—2024年,邊境地區黨員牽頭或參與強邊項目210個,推動邊境地區通鄉油路覆蓋率達100%,邊境村“水電路網”實現全覆蓋。三是完善邊民黨員培養與守邊隊伍建設銜接制度,優先在邊民中發展黨員,組建“黨員+邊民”的守邊隊伍,形成“黨組織引領、黨員帶頭、邊民參與”的強邊格局,不斷增強邊境地區群眾守邊積極性。
(二)西藏六十年制度治黨的成就及其啟示
1.從“被動防控”到“主動治理”,邊疆穩定屏障全面筑牢
西藏各級黨組織依托反分裂與宗教規范的制度實踐,實現穩定治理從“應急應對”到“常態長效”轉變。2014—2024年全區未發生重大事件,邊境地區涉及分裂苗頭性問題年均下降18%;宗教領域實現“依法管理、積極引導”,宗教活動場所規范化管理率達100%;社會矛盾化解機制不斷完善,2024年西藏信訪總量同比下降31%,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覆蓋全區90%以上的鄉鎮,“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在制度實踐中深度扎根,邊疆穩定的系統性、整體性顯著提升。這充分證明,只有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將制度建設貫穿于反分裂斗爭、宗教事務管理和社會治理全過程,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筑牢安全穩定根基、凝聚民族團結力量,才能持續鞏固邊疆良好局面,為地區高質量發展和群眾幸福生活提供保障。
2.從“基礎薄弱”到“提質增效”,民族地區發展水平顯著躍升
通過民族干部培養、農牧區治理等制度創新,西藏破解發展瓶頸,實現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2024年西藏GDP達2764.94億元,較1965年增長155倍,其中西藏各級黨組織領辦的農牧區合作社貢獻產值占全區農牧業總產值的68%;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縮小,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2.1%,高于全國平均水平3.2個百分點;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全區公路通車里程達12.49萬公里,較1965年增長28倍,制度治黨為發展提供的組織保障與人才支撐作用全面凸顯。這深刻啟示,民族地區的跨越式發展離不開黨的制度創新引領,唯有立足地區實際,以建強基層黨組織為核心,通過培育本土人才、創新農牧區治理模式等舉措破解發展難題,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推動經濟增長、改善民生福祉、完善基礎設施的強大動能,才能走出一條符合民族地區特色、惠及各族群眾的高質量發展之路。
3.從“被動保護”到“主動守護”,高原生態安全底線持續夯實
將生態保護嵌入制度治黨實踐,西藏構建起“黨組織引領、黨員帶頭、群眾參與”的生態治理體系。截至2024年,全區森林覆蓋率從1965年的5.8%提升至12.31%,草原植被覆蓋率穩定在60%,生態保護紅線面積達60.8萬平方公里,占全區國土面積的49.5%;農牧區黨員生態管護崗覆蓋所有行政村,累計完成草原巡護、森林防火等任務1800萬人次,推動西藏成為全國生態環境質量最好的地區之一,實現“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協同共贏。這啟示,民族地區的生態保護與可持續發展,關鍵在于將生態理念深度融入制度治黨實踐,通過構建“黨組織引領、黨員帶頭、群眾參與”體系,把制度優勢轉化為實際成效,才能實現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協同,守護好民族地區的綠水青山。
4.從“基礎薄弱”到“固防有力”,邊境地區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通過強邊固防的制度創新,西藏邊境地區實現“守邊、護邊、興邊”的有機統一。邊境村黨組織標準化建設率達100%,建成標準化黨員守邊哨所56個、黨員守邊責任區420個,守邊隊伍規模不斷壯大;邊境地區基礎設施顯著改善,通鄉油路、4G網絡、安全飲水實現全覆蓋,邊民人均收入較上年增長8.2%;黨建與強邊結合模式帶動邊民守邊積極性大幅提升,2024年邊境地區群眾主動參與巡邊、護邊達32萬人次,形成“邊境線有人守、邊民生計有保障、邊疆安全有支撐”的強邊新格局。這充分表明,邊疆地區的“守邊、護邊、興邊”有機統一,根本在于以制度創新強化黨建引領,通過建強邊境基層黨組織、完善守邊責任體系、改善邊境民生基礎,把組織優勢、制度優勢轉化為邊民主動參與的行動自覺,才能構建起“守得住、過得好、固得牢”的邊境安全治理新格局。
三、新時代西藏提升制度治黨水平的優化路徑
從黨的建設普遍規律與邊疆民族地區特殊治理語境的辯證統一出發,新時代西藏制度治黨需以“制度優勢轉化為邊疆治理效能”為核心,立足“系統治理理論”“精準治理理論”與“協同治理理論”,圍繞“精準化供給、高效化執行、深度化融合、常態化監督、專業化支撐”的五個維度,建構適配邊疆治理現代化的制度治黨優化體系,推動制度治黨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躍升,為西藏長治久安與高質量發展夯實制度根基。
(一)強化制度供給的“精準性”:立足西藏實際完善制度體系
科學化是制度建設的內在要求。制度愈健全,組織也就愈健全,在一定條件下,制度是組織的保護力量;更為重要的是,制度的健全將給組織帶來生機與活力。為此,需以“國家制度與邊疆地方治理的耦合”為理論遵循,立足西藏廣域性、邊境地區特殊性以及“四件大事”的議題,構建“全領域覆蓋、全訴求響應”的制度供給體系,實現國家制度框架與邊疆治理需求的精準對接。一方面,完善“自治區、市、縣、鄉”四級聯動的制度需求調研機制,由區黨委組織部牽頭,每季度聯合基層組織通過雙語入戶訪談、代表座談會、線上問卷等形式,收集形成“西藏基層黨建制度需求清單”。如邊境村“黨組織活動與巡邊任務沖突”等問題,修訂基層黨組織活動規范,允許通過“巡邊間隙微黨課”“線上組織生活”實現制度剛性與基層彈性平衡,并建立需求反饋閉環,每年公示響應情況;另一方面,聚焦“四件大事”新領域加快制度補位。如制定《黨員網絡行為規范》等制度規范,明確黨員社交平臺行為紅線及風險監測機制,出臺《高海拔地區干部健康保障與激勵條例》等相關制度,區分海拔梯度落實療養、醫療補貼及晉升傾斜政策,完善《自治區鄉村振興中基層黨組織權責清單》,細化黨組織在特色產業中的權責,精準回應反分裂、鄉村治理等命題。
(二)提升制度執行的“效能感”:構建全鏈條執行保障機制
針對西藏基層黨組織在制度執行中的“能力短板”與“動力不足”等現實性問題,需從“認知賦能”與“動力傳導”的雙重維度,構建統一的制度執行保障體系,確保制度落地不偏離、不走樣。一方面,強化藏漢雙語培訓,掃清制度理解層面的障礙,由自治區黨委黨校等單位牽頭,聯合高校編寫涵蓋黨內法規的《黨內法規漢藏雙語解讀手冊》,采用“案例+圖表”簡化解讀,并構建分層分類培訓體系,確保農牧區黨支部書記、邊境地區干部培訓覆蓋率達到100%,聚焦制度實操要點開展教學(如結合邊境縣案例講解《黨員反分裂斗爭行為規范》中“守邊”責任落實),配套雙語閉卷考核與“智慧黨建”平臺雙語法規庫,保障制度理解無偏差;另一方面,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倒逼制度落實落地,將制度執行效果納入硬指標,在基層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中權重提至30%,并要求相關案例和數據支撐,在干部選拔中優先考察連續3年考核優秀者,對執行不力者實施評優取消、約談問責,同時由區財政每年撥付專項資金設立制度執行獎勵基金,對成效顯著的給予一定經費獎勵,形成“培訓強能力、考核促執行”的機制聯動。
(三)深化“特色融合”:推動制度治黨與邊疆民族地區治理協同升級
政黨發展規律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要根據不斷變化的時空環境,對關乎政黨成長發展的制度進行調整優化,消除外部制約因素,實現其生命力的可持續和可持久。緊扣新時代西藏“穩定、發展、生態、強邊”的特殊使命,以“協同治理理論”為指引,推動制度治黨與邊疆核心治理議題的深度嵌合,實現“政治安全”與“發展賦能”的雙輪驅動。這正是黨的建設普遍規律在邊疆治理語境中的具體演繹。一方面,升級“反分裂斗爭+黨建”制度筑牢防線,結合網絡分裂活動、跨境滲透新態勢,修訂自治區黨員反分裂教育管理制度體系,將反分裂教育納入黨員必修課,采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參觀、分裂案例剖析、處置情景模擬”的模式強化教育實效,同步建立黨員反分裂斗爭“雙報告”制度(普通黨員月報履職、邊境黨員額外報告風險線索的機制),并優化考核指標(邊境黨組織反分裂成效權重不低于40%,與星級評定直接掛鉤);另一方面,優化“民族工作+黨建”制度激活動能,實施民族干部“雛雁、骨干、領軍”三級培養計劃(每年選派若干年輕干部赴內地掛職鍛煉、培訓若干縣級骨干、若干廳級干部赴中央機關跟班),同時探索“民族團結創建與黨組織星級評定掛鉤”機制(如五星級需為國家級示范單位、四星級需達自治區級標準),并將創建成效納入黨員積分管理(活動參與可兌換物資),推動形成“安全筑基、發展提效”的協同治理新格局。
(四)健全監督的“常態化”:構建覆蓋基層的監督網絡
針對西藏農牧區偏遠、邊境地區分散等鮮明特點,構建“線下全域覆蓋+線上實時穿透”的常態化監督網絡,破解“邊疆監督末梢薄弱”的實踐難題,這是確保制度治黨不懸空的關鍵保障。一方面,聚焦偏遠地區監督空白或弱化現象,強化基層力量,為海拔3500米以上、距縣城50公里以上的黨支部配齊專職紀檢委員(優先選拔懂雙語的本地干部),建立市縣紀委監委年度若干次的業務培訓機制(含制度監督要點、雙語文書撰寫),并為其配備“監督工作包”、設立每個支部每年一定專項監督經費,保障監督落地;另一方面,依托“智慧黨建”平臺深化數字化監督,開發“制度執行動態監測模塊”(探索電子政務,搭建系統實時預警系統),開通雙語線上舉報通道(72小時內受理反饋),推行偏遠地區黨支部書記“線上述職評議”(全程錄像存檔、在線評議),形成“線下無死角、線上全時段”的監督格局。
(五)夯實“人才支撐”:打造適應西藏制度治黨的干部隊伍
以“人力資本理論”為指導,立足西藏制度治黨對專業化人才的需求,構建“本土培育與外部賦能”雙輪驅動的人才支撐體系,解決“邊疆黨建人才短缺”與“治理能力不足”的現實問題,為制度治黨提供可持續的人力資本保障。一方面,依托自治區“十四五”人才發展規劃和相關制度安排,建立“西藏黨建人才庫”,明確入庫標準(擁有一定基層黨建經驗、熟悉法規與民族政策、掌握雙語),分類選拔“法規解讀類”“制度設計類”“基層治理類”人才,通過“黨校培訓+實踐歷練”(制度設計有關人才直接參與法規修訂、治理人才赴基層鍛煉)提升能力,并建立統籌調配機制;另一方面,完善內地與西藏干部雙向交流機制,每年選派若干西藏干部赴川青甘等省份掛職(學智慧黨建、基層監督經驗)、接收若干內地干部來藏幫帶,每半年舉辦專業領域的經驗交流會促進案例互鑒,同時,設立專門基金,形成“本土人才筑基、外部經驗提質”的隊伍建設格局。此外,還需要通過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將綜合素養高、業績能力突出的干部選拔出來。同時,通過容錯激勵機制給那些干事創業者撐腰鼓勁,激發其擔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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